我從歐洲回來了。
這是我第二次去歐洲。
瑞士巴黎荷蘭。
去了﹐又回來了。
錢散人歡喜。
今天已經是我時差的第三天。
我以前好像沒有那麼深刻的時差過。
白天昏睡晚上睡不著。
只不過是那六個小時的不同﹐居然讓我昏了三天。
已經是星期日﹐或是﹐星期六的夜晚。
下個星期就要重回“戰場”了。
我的心情﹐還是很鬱悶。。有一個石頭壓著的感覺。
是寂寞的鬱悶嗎﹖
這種負面的情緒﹐被別人知道了會說這是富貴的﹑幸福的人的嬌態。
可是﹐我的部落客好像沒什麼人了﹐講出來應該也不會怎樣。沒差。
在聽著周杰倫的 “愛你沒差”
這次去旅行﹐拍出來的照片都是又肥頭髮又稀少的。
需要篩選很久才可以把一些可以見人的照片po去臉書。
這可以怪誰﹖
還不是怪我自甘墮落。
這個時候還不睡覺﹐生活不健康﹐老是糾結一些不該糾結的東西。
自己很想活得很好﹐想給別人看我一個人也可以活得很好的樣子。
但是總是事與願違﹐看見別人活得很好的人總是我自己。在選擇別人以後活得很好的總是那個別人。
我不是一個惡人﹐我也想別人過得很好﹐只是我要比別人過得更好。
不想別人看到我邋塌的樣子﹐不想別人有那個“還好沒跟你在一起。。”的想法。
人總是在在意著別人的看法而過生活。
因為這就是生活的一部份。
不在意別人看法的人沒有辦法進步﹑沒有辦法與別人溝通﹑是屬於活在山裡的仙人的境界。
我今天看見了一張照片﹑原本應該忘記的人﹑我臉書第一位朋友﹑曾經是朋友的照片。
看起來過得不錯﹐在我們絕交以後。
曾經的無話不談﹐在我下了很大決心決定斷絕然後前進以後﹐已經沒有來往了。
但是﹐有時還是會想起。比如說“星期六的夜晚”會讓我想起他。
我也曾經好奇過﹐他發現少了我這個朋友嗎﹖有因為絕交而難過一下嗎﹖會有時想起我嗎﹖會記得我嗎﹖知道我為什麼要絕交嗎﹖
絕交了的我還會寫這種文字﹐不絕的話真的對我自己太殘忍了。
曉雁在今年過年的時候問我“你怎樣。。不要告訴我你還糾結他﹗”
我的心凹陷了一下﹐還好unfriend和delete了﹐不然她好像會給我一巴掌。
記得我們一起去Krabi的時候﹐年輕的我們互相談著自己喜歡或喜歡自己的人。
5年以後的今天﹐她們跟她們口中的那麼他結婚的結婚﹑同居的同居。
想起都覺得好像是昨天的事情。
回去上班以後﹑還要開戰。
下定決心要換崗位了﹐要跟老闆開戰了。
請保祐我吧。
沒有被人愛的愛情﹐至少給我一個我愛它它也愛我的工作。
也請給我健康的身體﹐因為我的愛情還沒有找到﹐也還沒有開始﹐請給我足夠的時間去愛那個愛我和我愛的人﹐在我們相遇以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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