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5, 2006

跩的噢




給路人甲﹐
我並沒有憎你﹐也沒有很憎你﹐
因為部落客是個來去自由的地方﹐
匆匆的來﹐
匆匆的走﹐
不帶走一片雲彩﹐
就好像公廁一樣﹐
大家來去自由﹐
喜歡﹐
就撒一泡尿﹐
或照一照鏡子﹐
或做點大生意﹐
或刷個牙﹐
總之﹐
真的﹐
是你喜歡怎樣﹐
就怎樣。
沒有人會憎你﹐
或很憎你。

人﹐
有時並不需要把自己的存在看得太重要。
跟萬物相較﹐
人﹐
也不過微弱如塵埃﹐
人﹐
也許會覺得自己對某個人來說﹐
很重要﹐
但是﹐
那某個人也許連你的存在也不知道。

我有個問題很想問問路人甲﹕
路人甲=路人﹔路人乙=路人﹔路人N也=路人
那麼﹐司馬昭之心﹐其實到底在想什麼﹖
如果你真的是名符其實的路人﹐你﹐應該知道答案吧~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当初很单纯
只想给你的帖子写个备录
随手作个路人甲...

当初的路人甲是路人
今天的路人甲是路人甲...

当初我制造了路人甲
路人甲却是今天的“我”...

你划的公仔真的好底死,非常cutie. 有个要求,可不可以笔下留情,下次不要把我的族人画到成个精灵一样啊?;p